今天,知识产权信息珠珠给大家分享带来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关键要素和基础保障》,如果您对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关键要素和基础保障感兴趣,请往下看。
“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系列评论之二
本报评论员
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中,多处涉及到知识产权工作,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惩处侵权行为,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产业支持力度,打造知名品牌”;“加快培育产权、版权、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等。这些论述充分阐明了知识产权在社会文化发展进步中的先导性作用,揭示了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对于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向前发展的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文化是知识产权制度运行的保障,知识产权制度是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前提性条件之一。保护知识产权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只有广泛普及和深入宣传知识产权文化,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认识到知识有产权的价值所在,认识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就是促进社会创造力,才能形成全民“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社会文化风尚。也只有知识产权文化“铺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构想才有可能“落地”。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坚固后盾。文化要有生命力,就必须不断出新,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就会最终阻断文化创新。优秀的原创文化产品的背后,往往是作者及权利人大量的时间、资金特别是知识智慧的投入。但一般而言,这种资产的价值主要以符号与介质为载体,在现代技术条件下,图书、电影、音乐、美术等几乎一切文化产品都容易被他人剽窃、复制,使得文化创作者不能得到应有的市场回报,更削弱了文化创作者不断投入创新活动的动力。因此,无论是保障权利人与公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还是维护文化市场的公平竞争,都需要强而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只有创新成果切实得到尊重,才能促进精品力作的不断涌现,这正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基础所在。
打造自主品牌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品牌的重要性不言自明,品牌代表着优秀的文化生产力,品牌也意味着强大的市场号召力,拥有多少知名文化品牌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打造自主品牌已经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当务之急。而自主品牌的成长尤其需要知识产权的呵护。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品牌,仿若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随时都有“夭折”的风险;而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品牌,方能不断汲取新的养分,成长为参天大树。只有当自主品牌枝繁叶茂时,我们的文化产业才能真正获得长足发展。
加强知识产权市场化运作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必然要求。众所周知,文化产业的核心是版权等形成的知识产权资产,文化产品的市场价值、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以及竞争力,很大程度上是由蕴涵其中的知识产权的价值所决定的。这种无形资产价值的确认,使文化产品得以进入市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市场交易和产业投资才得以实现。正是文化产品特有的属性,决定了知识产权在建立文化市场体系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有效运用知识产权,才能加快培育产权、版权、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方能提升文化产品的经济效益,实现文化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
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环节。在全球化的趋势下,无论是中国文化产品“走出去”,还是国外文化产品“引进来”,都需要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一方面有利于中国文化企业更好维护自己的创新成果,并使更多拥有原创作品的企业走出国门,与国外文化企业互通有无;另一方面也将增强外国文化企业在华发展信心,使更多企业愿意将优秀作品引入中国,并在华进行文化创造与科技研发,从而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更多可供借鉴的有益经验。这必将对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起到积极的助推作用。
实践证明,只有当知识产权制度真正发挥效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渗透到所有行业和产业人群中去,整个国家的文化创造力和创新激情才能得以迸发,我们的文化事业才真正具有持续发展和持续创造财富的能力。知识产权制度及其文化既是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关键要素,也是实践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基础保障。知识产权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在文化事业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自觉将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去,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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