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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印发《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5年)》(下称《实施方案》),在未来的5年内,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依据《实施方案》进行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加强专利代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利代理行业服务能力。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的有关负责人,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全国协同”、“多点开花”、“点面结合、代理人当老师”成为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下称实务培训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三大焦点。
协同实施,相关部门重点组织
据了解,实务培训工作是一项规模庞大的基础工程,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集中力量才能办好的大事。因此,要整合政府部门和社会多种教育培训资源,形成培训合力。
《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领导全国的实务培训工作,统筹协调各省、区、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序高效开展实务培训工作。对开展实务培训工作的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将通过“实务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对各地区的培训质量和绩效进行评估。
此外,《实施方案》要求各省、区、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制定本地区实务培训工作总体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将实务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同时,支持本地区优秀人才参与实务培训的授课工作,组织本地区专利代理人分期、分批参加培训。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和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也将配合实施。《实施方案》要求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以实务培训作为重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优秀专利代理人才承担实务培训的授课工作,鼓励专利代理人积极参加实务培训,支持各省、区、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进本地区实务培训工作。
发挥优势,培训地点合理分布
《实施方案》指出,从2011年到2015年,要对1万名左右的专利代理人进行全员轮训。据了解,从今年起至2014年,每年将选择50家左右具有较好基础的专利代理机构,开展业务能力促进工作。2015年进行监督检查、巩固成效,完成专利代理人轮训工作。
在实务培训工作的实践中,将采取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的方式进行。也就是说,实务培训工作将以培训资源较丰富、条件较好的省市作为区域性中心,辐射周边省、区、市,方便专利代理人就近接受培训。例如,华北地区的学员就在北京学习,华东地区的学员在上海、江苏学习。这样可以降低学员的时间、费用等成本,更好地保证培训效果。
“例如,华北地区的学员在北京学习,华东地区的学员在上海、江苏学习。”该负责人表示,这样可以降低学员的时间、费用等成本,更好地保证培训效果。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将积极推进数字化培训资源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远程教学。
点面结合,着力培训代理人教师
如何对学员进行培训是广大专利代理人最为关心的问题。据了解,由于专利代理人的业务水平、执业经历、业务领域各有不同,因此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在实务培训中,会按照机械、电学、化学的领域不同分别开设培训班,根据专利代理人的实际需要,灵活确定每期培训班的课时安排”。
培训模式则“点”、“面”结合,由“面”到“点”。“面”指“专利申请代理实务培训模式”,着力培养专利代理人的专利申请代理能力,内容包括专利法律知识、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的原则和技巧、专利申请文件修改等。“点”指“专利代理机构业务能力促进培训模式”,着力于促进优秀代理机构内专利代理人的全方位实务能力。实务培训采取小班教学、案例研讨的方式进行,包括专题讲座、案例研究和实际撰写等,对于专利申请代理实务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培训。当培训学员修满规定学时,经考核合格,将为其颁发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的实务培训结业证书。
除了对学员的培训,师资培训也成为整个工作中的亮点。“最了解专利代理人在工作中有哪些困难的人,自然是专利代理人。因此,要对专利代理人进行实务培训,由资深专利代理人承担授课任务无疑是最合适的,这也是大多数代理人在调研中明确提出的要求。”该负责人表示。
但是,现有能够承担授课任务的资深专利代理人数量尚不能满足培训工作的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着力培训具有专利代理人身份的授课教师,逐年提高其在培训师资队伍中所占的比例。国家知识产权局计划在2014年年底之前将其比例提高到50%,并力争提前实现。(刘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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