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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中茶”商标权利人中国茶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茶公司)获悉,该公司配合执法机关成功破获一起假冒“中茶”商标商品案,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据悉,近年来随着普洱茶的热销,鲁某、黎某等4人瞄准热销的“中茶”、“大益”产品,开始仿冒其包装,并擅自使用“中茶”商标,用以生产与中茶公司相似的商品,故意引起相关消费者的误认以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2009年8月,鲁某等4人先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随后被公诉至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2011年11月,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鲁某等4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成立,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分别处罚2500万元。
对于此案,中茶公司负责人表示,执法机关的行为保护了企业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了茶叶市场,为云南茶叶产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据介绍,“中茶牌”商标注册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注册的第一件茶叶商标,是中国最著名的茶叶商标之一,在中国茶叶界尤其是普洱茶领域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中茶牌”商标持有人——中茶公司成立于1949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家专业外贸公司,隶属于世界五百强企业——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同时,涉案人员黎某代理人姚女士在1月10日向记者证实,4名当事人均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已向法院提前上诉。对于此案,本网将继续予以关注。(谢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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