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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了局属各部门、各单位分工方案,并于近日印发。其中,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等工作成为重点任务。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分工方案将5个方面的工作细化为50条具体措施,从行政管理到专利审查业务等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分工。在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夯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基础方面,目标任务是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布局明显加强,积累一批质量高、布局好、结构优的核心技术专利,积极构筑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竞争力。具体措施包括: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紧密追踪市场竞争和专利技术动向,定期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知识产权动态信息,引导企业和研发机构有针对性地申请或引进知识产权,构筑知识产权比较优势;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推动重大科技项目围绕产业发展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形成符合市场竞争需要的战略性知识产权组合;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指标体系,引导企业和研发机构以市场竞争为导向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质量、优化知识产权结构;逐步加大知识产权质量和市场价值在相关考核和评价中的权重;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不断提高代理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知识产权质量管理意识和能力;完善知识产权申请与审查制度,建立并完善专利审查绿色通道;优化专利审查方式,加强关键技术专利的审查质量管理,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成果及时获得稳定性较强的知识产权。
据介绍,分工方案中的重要工作任务还包括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应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知识产权价值;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和相关服务体系建设,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竞争优势;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措施,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走出去等。(记者赵建国)
(编辑: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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