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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近日,山东省政府发布了《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其中将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数,作为“十二五”时期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之一。这再次表明,山东省把知识产权作为支撑和引领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十一五”时期,山东知识产权工作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在知识产权综合立法、战略制定、体系建设、试点示范、行政执法以及专利产业化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探索。
2005年,山东作为全国第二家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地方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省份,确立了由知识产权大省向知识产权强省跨越的奋斗目标。2006年,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科技计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提出要实施高新技术、大企业名牌和知识产权三大带动战略。5年来,全省知识产权管理系统以落实省政府决定为契机,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各级党委、政府将知识产权工作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或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山东省先后有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泰安、日照、聊城等8个市出台了地方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有东营、济宁、莱芜、菏泽、济南、泰安、滨州、枣庄等8个市以政府名义出台了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有济南、潍坊、烟台、泰安等4个市建立了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查制度,并将知识产权产出量和拥有量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的考核指标,还有济南、临沂、菏泽、滨州等4个市政府设立了专利奖。
与之相配套,山东知识产权工作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完善,知识产权综合立法实现突破。为贯彻新修改的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年,山东省提出知识产权综合立法研究。经过两年的努力,2010年5月30日,《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山东省人大第十一届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率先在全国实现了知识产权综合立法。《条例》的颁布实施,实现了立法形式、立法内容和立法机制的创新,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高度评价。此外,山东还启动了《山东省专利保护条例》、《山东省专利纠纷处理办法》和《山东省查处冒充专利行为暂行办法》等政府令的修订工作。山东知识产权工作政策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为加强基层知识产权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县域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山东省工业企业知识产权推进计划》;为规范行政执法,出台了《山东省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工作规范》(试行)、《山东省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工作规范》(试行);为加大优势培育,出台了《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单位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知识产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专利奖评奖办法》等一系列政策规定。
在政策引导的同时,山东不断加大专利工作投入,着力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条件支撑。省级年度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由2005年的400万元增加到“十一五”末的1700万元,各市及半数以上的县(市、区)也相继设立了专利发展资金,据统计,“十一五”期间,省、市、县三级用于专利工作的资金累计达到3.5亿元,为推动全省专利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激励全省的发明创造热情,山东相继组织了专利奖、优秀发明家等评选活动。2010年,又开展了专利申请优胜市县的评选奖励与企事业单位专利创造能力培育。
近年来,山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水平和能力显著提升,专利信息服务能力逐步强化。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大力支持下,继济南、青岛等3个全领域专利数据库和海洋、食品与酒业、数控机床、农业技术装备、黄金产业等5好了,关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引领创新型山东持续发展的内容就介绍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