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知识产权信息珠珠给大家分享带来的《产业联盟整合创新资源能力有待提升》,如果您对产业联盟整合创新资源能力有待提升感兴趣,请往下看。
对于产业联盟的调研,我们选择了中关村。一是因为我国第一家产业联盟诞生于中关村,在全国A类产业联盟中,中关村目前有11家,占42%。二是因为我国第一家“产业联盟的联盟”也诞生于中关村,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促进会开创了促进产业联盟规范有序发展的新模式,尤其是对促进产业联盟间的协同创新,从组织形式上有了突破。三是因为产业联盟法人身份的“破冰”也源于中关村。正是在联盟促进会的推动下,北京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在全国首次以法规形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联盟申请登记为法人。
调研显示,尽管产业联盟这种新型组织形式在政府管理层及各种政策文件中都得到了肯定,但其运行管理机制有待完善,相关法律政策有待健全,产业联盟的影响力及其在参与国际竞争、整合创新资源、支撑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能力也有待提升。
首先,产业联盟的数量不是多了而是少了。资料显示,在世界150多家大型跨国公司中,以不同形式结成产业战略联盟的高达90%。产业联盟作为一种全新的现代组织形式,已成为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途径。但是,我国的一些大企业目前还没有充分认识到产业联盟所能发挥的重要作用。
其次,产业联盟的法人身份不是不重要而是很重要。一方面,大部分产业联盟属于松散型组织,在联盟章程、工作规范,以及人员管理、经费使用制度等方面尚不健全,也不符合成为社团法人的资格。另一方面,对产业联盟是否会造成行业垄断仍有认识上的误区。实际上,各产业联盟应该重视法人身份,只有规范运作,才能依法有效发挥作用。
再次,产业联盟的规范发展不是不迫切而是很迫切。虽然产业联盟对于很多企业来讲已不陌生,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成立时声势很大,成立后少有动作,又如沦为个别企业独占资源的工具等。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规范产业联盟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如何用市场化的手段规范产业联盟,既是政府转变职能的应有之义,也是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的需要。(陈学慧)
(编辑:朱杉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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