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知识产权信息珠珠给大家分享带来的《王恩东:政府“护航”不可缺》,如果您对王恩东:政府“护航”不可缺感兴趣,请往下看。
政府“护航”不可缺
浪潮集团高级副总裁王恩东
在强调企业主体作用的同时,也应充分发挥政府在健全创新体系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在保护创新、扶持创新等方面。
政府在保护创新方面的作用非常关键。高新技术产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鲜明特点。特别是对广大中小企业而言,“不创新等死,创新找死”的现象依然存在。对比发达国家,中国创新环境还不尽如人意:山寨之风盛行,企业的创新成果以及由此产生的各项权利还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增加了企业的创新风险。政府应该成为市场规范的维护者,从完善规则入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从根本上保证企业创新成果不被侵犯。只有建立了公平健全的市场规则,才会有助于企业真正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
除了一般性的技术创新风险,中国企业也面临严峻的国际竞争压力。以计算机产业为例,美国的企业控制了全球产业链,制定着全球计算机产业的游戏规则。中国企业与国际巨头“公平”竞争,如同幼童与成年人同台竞技,貌似公平,实则极为不公。更何况,国际厂商为了维持现有利益格局,经常采取不公平竞争手段。政府应该在企业技术创新成功之后,为这些新技术、新成果创造一个成长的政策空间和市场空间,从应用扶持、政府优先采购等方面给予支持,从而形成市场与创新的良性循环。同时,政府还应该进一步落实《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国际厂商滥用垄断地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政府采购的优先权是对于创新成果扶持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创新的投入和风险更多集中于市场化阶段,政府应通过落实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相关政策,加快创新成果的市场化进程,从而帮助企业降低创新风险。政府优先采购国货是国际惯例,美日欧等都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本土产品在政府采购的优先权,本土产品占到政府采购规模的绝大部分。例如,美国政府制定了《购买美国产品法》、《政府采购协定》、《邦采购法规》等法律法规,国外产品在美国政府采购中的占比一直没有突破10%。
自主创新是一项没有终点的赛跑,既考验企业的信心、耐心,也考量着全社会的智慧与气量。今后,我们要进一步苦练内功,加大创新投入,提高创新实力;同时,也希望政府在制定完善各项政策法规的同时,更注重细节、注重可操作性,切实把有关扶持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营造良性软环境
济南二机床集团董事长张志刚
近年来,济南二机床集团受益于国家科技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主导产品技术研发与国际最新技术发展同步,跻身于“世界三大冲压制造商”,产品不仅装备了曾经国外企业长期占据的合资汽车企业,而且在国际竞标中赢得福特汽车美国本部两个工厂全部5条大型快速智能冲压生产线订单,打破了德国企业长达20多年的垄断。
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除了在人才、资金、技术等创新“硬件”上下功夫外,也不能忽视创新软环境建设。应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培育创新理念,并能在社会舆论导向、评价标准体系等方面体现创新者的价值和贡献。
首先,各级政府、组织应当成为创新理念的先行者、忠实实践者。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通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取得一批重要科技成果,但这些成绩仅仅是初步的。目前,不少领导谈到企业时,最关心的还是产值、规模、增长速度等传统的显性指标。在这种理念影响下,以销售收入为主要衡量指标的“行业百强”、“500强”等评选活动盛行。
入围企业都够“强”吗?事实上,为数不少的大型企业集团在市场需求旺、经济形势好的时候风光无限,但一旦市场竞争加剧、经济形势下滑,就很容易因为缺乏核心竞争力而陷入困境。
建设创新型国家,党委、政府的所言所行相当重要。领导干部应该成为创新理念的倡导者、鼓励创新的实践者。
其次,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舆论氛围。既要营造鼓励创新、推动创新的舆论氛围,也要关注创新进程中的矛盾与问题。比如,国家一直倡导“产学研”合作,近些年又提出了“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新思路。这些符合国情的思路与做法,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有效合作的症结在哪里?“产学研”是否存在错位?新闻媒体如能对这些深层次问题多加关注、深入报道,会使国家制定的政策更加科学、出台的措施更具有针对性。
同时,自主创新是持久战,要求企业付出恒心和长期的努力,也需要社会有耐心。鼓励创新,最需要的不是一时的铺天盖地、交口称赞,而是长期的持续关注、加油呐喊。
最后,要对企业创新成果与贡献做出客观合理的评价。企业的贡献不仅仅在于为国家创造利税,还有看不见的社会效益,有些情况下社会效益的价值甚至超过经济效益。以装备制造业为例,除了创造利润,企业还有一项重要职责:把国家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所需的装备高质量地按期研制出来;有的设备可能需求量不大、甚至只需要1台,然而它打破了国外垄断、解决了国家难题——这种贡献很难用金钱去衡量。再如,一些行业的创新排头兵,自身经济规模不算大,但通过持续创新,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前沿,能够在国际竞标中与外国巨头同台竞争,在收获订单的同时打破国外垄断,大大降低了国内相关行业的建设成本。企业可能没赚太多钱,但却向国际社会展示了“中国制造”的新形象,为国内的客户节省了成本——技术创新的这种“溢出效益”,也不应被忽略。
管理创新要跟上
生物芯片北京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程京
近年来我国在生物医药、试剂、临床检测等领域取得许多新技术、新成果。然而,在这些临床急需的创新成果进入市场时,却遇到了政策法规滞后的制约。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加快并简化物价审批程序。自主研制的新产品获得医疗器械证书后,因不能及时列入《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及《定价手册》,在进入市场前需按新增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向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发改委或物价局分别提交相关申请,以获得技术准入和物价审批。即使已列入《项目规范》、《定价手册》中的检验项目,仍需按照现有流程,进行物价审批,各地方机构单独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内容进行评审。这些不合理规定,导致同一项新技术、新产品在不同的省份分别申报、重复审批,申报者不得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繁琐的重复劳动,既耽误了时间,也造成人力、物力的严重浪费。
我们建议,对获得主管部门审核、被认定为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新技术、新产品,在物价审批上除了严格时限、减少环节外,还应实行一次性审批制度。例如,在创新产品获得相关资质证书(药品或医疗器械证书)后,只要在全国任何一个省(市、自治区)获得物价批复,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参照执行。
纠正《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中出现的问题。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规范》把被检测目的物质作为“项目编码”,将本属于不同技术方法的检验项目都归列为相同的“项目编码”项。这一做法既违背科学,也完全不符合临床的实际需要。在临床检验中,相同的被检测物质按照病人情况(病情、样本性质等)和诊断目的,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技术方法相异的检验工具。建议制定者认真进行调研、认真听取专家的意见,并对《规范》中的问题迅速予以纠正,避免因使用不适当诊断工具进行检验造成错误诊断结果,对患者造成伤害。
把新技术新产品加快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应加快吸纳能在疾病预测、预防和个体化诊疗中作用明显、价格合理的新技术和新产品,达到经济、合理、高效利用医学资源的目的,以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等社会问题,让创新产品及早为百姓造福。例如,在创新产品的医疗收费项目获得医疗器械证书以及物价批复后,第二年就应纳入医保体系。
创新既包括技术创新,也包括政策法规在内的管理创新。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就现行的政策法规滞后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及早改进、完善,以加快推进国产自主创新技术、产品的临床应用,造福百姓。
补齐科技金融短板
矽鼎科技董事长吴薇
近年来一大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应运而生。这些企业的普遍特点是,拥有高端的科技人才、先进的技术和专利,市场前景非常好;但也存在明显劣势:规模有限、资金不足,缺少土地、厂房等“硬资产”。他们普遍面临的难题是融资难。由于缺少硬资产做抵押,银行不愿贷款,而国内的天使投资又很缺乏,导致很多创新型中小型企业手握高科技和尖端产品,却融资无门;更有甚者,因为没有足够的现金流,订单摆在面前也不敢签。
矽鼎科技主要从事移动互联网与物联网行业相关的新产品研发,成立之初也面临融资难的问题。幸运的是,我们通过政府搭建的各类平台与多家银行签订了银企合作协议,3年来累计获得银行贷款超过4500万元。这使我们手中的技术很快转化为产品,并签下了大量订单,企业得以迅速成长。
我认为,要想尽快解决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必须做到“两个创新”。首先是融资模式的创新。在新兴产业蓬勃发展的今天,急需针对中小企业的立体化科技金融体系,包括科技银行、天使投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用贷款等。在建立这个体系的过程中,金融机构自身要更新观念,提升对企业软实力的认知能力,积极拓展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新业务;同时,大力发展科技型的中介评估机构,以合理、科学地对尖端技术、发明专利做出价值评估;政府也应建立类似科技型企业融资风险基金等,帮助银行、担保公司等减少风险,鼓励他们积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
其次,企业自身要持续创新。当资本杠杆将科技成果“撬动”之后,企业应尽快开拓市场、开发新产品,以创造更多的价值,让公司的资本升值,从而吸引更多的资金,实现可持续发展。
科技联手金融是美国硅谷成功最关键的因素。当前国家正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让企业成为真正的创新主体。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应向美国硅谷取经,加快建立健全自己的科技金融体系。
(编辑:朱杉杉)
好了,关于“企业”王恩东:政府“护航”不可缺的内容就介绍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