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从整体上描述该发明的技术方案,以所给出的计算机程序流程为基础,按照该流程的时间顺序,以自然语言对该计算机程序的各步骤进行描述。说明书对该计算机程序主要技术特征的公开程度,应当以本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根据说明书所公开的流程图及其自然语言的描述自行编制出能够达到所述技术效果的计算机程序为准。为了清楚起见,如有必要,申请人可以用惯用的标记性程序语言简短摘录某些关键部分的计算机源程序以供参考,但不需要提交全部计算机源程序。
如果申请人所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对于计算机程序反映出的解决方案并非以自然语言来表述,而是全部在说明书中以伪代码或者源代码的方式在描述,将导致专利申请文件在撰写上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此外,在撰写涉及计算机程序的专利申请文件时,应避免仅注重将单个程序所要实现和完成的功能记载清楚,而忽略了计算机各程序流程之间的协调和控制,导致未能从解决方案的整体性上考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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