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使用按照使用客体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商标权利使用和商标标识使用。商标权利使用主要包括商标权利转让使用、商标权利许可使用和商标权利质押使用;商标标识使用是指将商标进行对外公布、展示的使用。本文仅就企业商标标识使用管理谈一点看法。
一、建立商标标识使用审查制度,规范商标的标识使用
商标标识使用审查按使用商标的注册与否,可分为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审查与注册商标的使用审查。
企业对于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必须遵循先查询后使用的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使用审查制度。该制度主要体现在:
1.对商标本身进行审查。这里的商标是指企业尚未取得《商标注册证》的、正在或将要使用的商标。首先,审查该商标是否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其次,审查是否与他人已经申请注册即将核准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第三,审查是否与他人拥有的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相冲突;第四,审查是否存在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要素。
2.对商标实际使用行为进行审查。这里所指的商标除了一般意义上的未注册商标外还包括改变注册商标标样后未重新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商标组合使用后未重新申请注册的商标,超出核定使用商品范围使用的商标等。审查的要点有:该商标实际表现形式是否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足以造成误认;该商标是否标注了注册标记;该商标与注册商标组合使用时是否标注了注册标记,或注册标记的位置可能被误认为标注的对象是未注册商标;该商标是否被允许使用在实际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该商标表述的内容是否适合于标示的商品或服务等。
对注册商标的使用审查主要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一是是否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进行使用;二是标注注册标记的商标标样是否与核准注册时的商标标样一致;三是标注注册标记的并已指定颜色的商标是否改变了指定颜色的色彩;四是注册标记的标注方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五是未经重新核准注册的注册商标组合是否标注了注册标记;六是已被撤销或未续展已经丧失专用权的商标是否标注了注册标记。
在进行上述审查过程中,如发现瑕疵,应及时除去注册标记或改正、更换商标标识或文字。
二、建立商标管理部门与研发策划、广告宣传等部门的联系制度
一般来讲,企业商标标识使用通常会在商标取名策划、商标标样设计策划与制作、包装设计策划与制作、广告策划与制作、促销活动策划与制作等环节显现,为避免在上述各环节中出现不规范的商标标识使用行为,很有必要将商标标识使用审查制度引入各相关环节,建立规范商标标识行为联系制度。该项制度的模式可分为事后审查制和事中指导制。事后审查制是指在每个涉及到商标标识使用的工作环节结束后,将方案提交商标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由审查部门提出审查意见的制度,该项制度适合于对成熟商标标识的使用。事中指导制是指商标管理部门直接参与到各相关工作环节,对其中涉及到的商标标识使用问题予以指导,共同确定最终方案的制度,该项制度适用于新商标的标识使用。
此外,企业应赋予商标管理部门发现并提出改正企业在市场行为中各类商标标识使用不当行为的权力,各相关部门必须听从商标管理部门的意见并积极改正。
三、建立商标标识使用的证据保存制度
商标标识使用是体现商标实际使用或使用在先的最直接证据,同时也是企业证明对商标进行了大力宣传的重要证据。及时妥善地整理和保存商标标识使用的证据应形成一种制度贯穿在商标标识使用的各种商业行为中。如企业应保存商标标识使用的载体并注明制作时间;企业在签订各类广告合同中应明确写明广告所体现产品或服务的商标名称或商标标样;请监测公司定期进行电视广告的监测并出具品牌监测报告;对户外广告进行拍照或摄像等。实施商标标识使用证据保存制度将会对企业可能发生的商标纠纷提供有利的证据支持。
总之,商标虽然是企业自有的无形资产,但并不意味着企业对自己拥有的商标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商标标识需要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因商标的违规使用或使用失误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事例已不鲜见。因此,笔者希望借此短文提醒企业重视商标标识使用管理工作,规范商标标识使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