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申请人根据其国籍或居所有资格向受理局提交国际申请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只接受中国的国民或居民提出的国际申请,国际申请中有多个申请人时,至少有一个申请人的国籍或居所是中国,就认为已满足要求。
2.国际申请是用规定的语言撰写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接受两种语言:中文、英文。
3.国际申请至少包括下列项目:
(1)说明是作为国际申请提出的
只要申请人使用国际局统一制定的请求书PCT/RO/101表,该表上会有这样一段话,“下列签字人请求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处理本国际申请”,那么该项要求就得到满足。
(2)至少指定一个缔约国
(3)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
(4)说明书
(5)权利要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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