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除了应具备最基本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外,还应具备以下实质性的条件:
1、实用新型首先必须是一项产品。该产品应是经工业方法制造并占据一定空间的实际物体。产品可以是机器、机械、设备、生活用品等,也可以是某个物品的组成的一部分。
2、实用新型必须可以在工业上有直接的实用价值。如不具备实用价值,只具有装饰作用功能的物品(如:首饰等),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3、实用新型必须是一种具备一定的形态和构造的产品。产品的形状是该产品具有能从外部观察到的空间形态,即产品在物理上具备长、宽、高三维空间。产品的构造是产品的内部、外部机械构成,或者说是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如不具有法律规定的形态、构造的物体,如气体、液体、图形、标记等均不属于实用新型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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