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一、种类 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为两类:(一)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二)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 二、范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 (一)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表演艺术; (三)民俗活动、礼仪、节庆; (四)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 (五)传统手工艺技能; (六)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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