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知识产权信息珠珠给大家分享带来的《成都出台科普基地管理办法》,如果您对成都出台科普基地管理办法感兴趣,请往下看。
记者日前从成都市科技局(成都市知识产权局)获悉,《成都市科普基地管理办法》日前出台。今后,经命名后的成都市科普基地将向社会公众免费或半价开放,成为向公众普及先进技术、低碳节能、生态环保、现代农业等方面科技知识的重要场所。
据成都市科技局(成都市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11年开始,成都市在全市范围启动了科普基地建设。该项工作被纳入了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目标,截止2013年底,全市已建成90个市级科普基地(其中省级科普基地20个),实现了成都全域覆盖。科普基地在展示最新科技成果和专利产品技术的同时,还发挥向社会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宣传和科普服务等作用。为进一步加大科普基地建设和使用力度,规范管理,促进科普资源开放共享,提升科普能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成都市科技局(成都市知识产权局)、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科协等部门联合制订了《成都市科普基地管理办法》。
该负责人表示,《办法》出台后,将引导全市学校、医院、动植物园、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资源单位的实验室、产品展示中心、生产线等潜在的科普资源进行科普化改造,推动其向社会公众开放。同时,还将推动成都市科普基地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科普基地科普能力,主动开展特色科普活动,更好发挥科普基地作用。
据悉,该《办法》是在收集和整理了其他城市在科普基地建设方面的相关管理规定,并结合成都实际制定的。在费用资助方面,《办法》规定分为科普基地载体建设资助和科普基地科普活动资助,其中科普基地载体建设以资源单位投入为主,成都市科技局(成都市知识产权局)对每个科普基地给予10万元的建设经费补贴;对已获得“成都市科普基地”命名,根据活动开展情况经综合评审后,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科普活动经费资助。科普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复核周期为3年,自命名之日起至期满前3个月内由科普基地自愿提出复核申请,经复核对有不履行市科普基地科普义务或不参加复核等行为的,原命名的市科普基地资格自动失效。(记者周渝利)
(编辑:刘珊实习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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