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知识产权信息珠珠给大家分享带来的《黑龙江省强化自律经营行为营造公平交易环境倡议书》,如果您对黑龙江省强化自律经营行为营造公平交易环境倡议书感兴趣,请往下看。
黑龙江省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协会于2010年6月成立,是全国首家省级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协会,协会近日召开了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针对目前我省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向社会公开发布倡议,全文如下:
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是促进我省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保证广大经营者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但是,目前在我省市场经济运行中,有些供应商存在提供质次价高的商品,有些零售商以各种名目、形式向供应商收取或变相收取高额费用的现象,违背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为此,黑龙江省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协会全体会员本着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的目的,以《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提高自律,完善自我经营,创建有序环境为宗旨,本着和谐有序竞争的意愿,向全省零售商、供应商提出如下倡议:
一、零售商与供应商作为市场主体,要共同承担维护公平竞争市场交易秩序的义务。双方的交易活动要以合法、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为原则,任何一方不得侵害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二、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以合理的价格提供商品,保证供应商品质量,不得强行搭售零售商未订购的商品,不得限制零售商销售其他供应商的商品。同时,要建立完善的退换货制度,更好地支持零售商的合法经营。
三、零售商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以优质的服务开展经营,以合理的价格销售商品,保证所售商品质量,不得在销售活动中,巧立名目,滥收费用,或采取其他手段和方式收取供应商不合理费用,使商品销售价格过高,严重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广大会员、经营者和消费者要切实增强法律责任意识,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做到懂法、遵法、守法、用法;广大经营者应认真听取社会大众对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烈呼吁各有关执法机关进一步加大对零售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不公平交易、经营仿冒假劣商品、滥收费用等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广大会员要在强化自律、公平交易的同时,积极配合执法机关,强化市场监管,为打造我省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
黑龙江省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协会全体会员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好了,关于“零售商”黑龙江省强化自律经营行为营造公平交易环境倡议书的内容就介绍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