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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发展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却强制搭售保险产品,贷款人不同意购买就拒绝提供贷款服务。3月24日,记者获悉,南阳市淅川县工商局处理了这样一起金融机构的违法行为,该县某金融机构自2010年1月至案发之日,共利用发放贷款机会捆绑销售保险近600份,收取保险费用近3万元。
近年来,金融机构的不正当竞争和侵权案件时有发生,尤其是针对个人、个体商户等群体的捆绑销售、滥收费用、强制服务等侵权行为更是呈上升趋势。
今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紧缩性货币政策,进一步控制流动性总闸门。自2010年11月到今年3月,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以每月一次的频率进行了连续上调,在信贷紧缩的警报之下,金融机构所提供的信贷服务成为紧俏商品。“在这种背景下,各相关执法部门更应该加大监管力度,严防金融行业利用其独占优势而产生的不正当竞争和侵权行为。”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表示。
据了解,目前,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1.打着“理财”的旗号与保险公司联合销售保险;2.在为消费者提供商业贷款,购房、购车贷款等金融服务时,要求消费者到限定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否则不予放贷;3.收费默认短信服务,如银行向用户发送短信,告知可免费使用一个月,一个月过后便开始收费;4.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如诱导或要求开通网上银行的用户购买该银行的密钥产品。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与金融机构打交道的过程中,如遇到强行向自己捆绑销售产品、乱收费用、强制服务、霸王条款等情况时,应及时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芦瑞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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