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知识产权信息珠珠给大家分享带来的《保护版权应去除运动式治理方式》,如果您对保护版权应去除运动式治理方式感兴趣,请往下看。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表示,《著作权法》正在修改中,将加大对盗版的处理判刑。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孙献涛就此评论。
孙献涛:来自十八大大会上的消息,昨天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称,著作权法正在修改中,未来销售盗版光盘的处罚门槛将大幅度降低,过去是销售600张以上的盗版光盘才会被判刑,而将来销售一两张盗版光盘就有可能被判刑。
总体而言,这是一个好消息,治乱局就得用严刑峻法。不管我们承认不承认,中国已经成了盗版大国,成了知识产权被公开肆意侵犯的重灾区。远的不说,看看我们自己,套用鲁迅先生《狂人日记》里的一句话,没有买过盗版光碟的或许还有。这一局面不但让号称拥有5000年悠久文明的中国蒙羞,更是直接伤害了中国文化的发展,特别是创意知识产业的发展,科技进步、文化输出深受盗版侵权之害。从这个角度来看,怎么严厉打击都不过分。
柳署长的表态顺应了公众的意愿,也符合当下中国国情的需要。但是,考虑到中国之前已经实施的打击非法盗版侵权专项行动的效果并不很好,还是有些担心,或者说不放心。过去多一阵风、运动式的打击,虽然所有非法案件最后都归入司法里,但是打击的过程中,司法并非主角,行政主管机关的决心和意志才是打击的核心驱动力。
从柳署长昨天表态中,我们可以看出来,作为直接负责知识产权版权保护的高级别官员,柳署长也期待能够用规范而细致的司法手段来持续有效的打击盗版侵权行为。如果想让司法成为保护知识产权和版权的主角,那么一个关键因素就是,要去除运动式风暴式的治理方式,让司法、执法规范化、日常化,让所有敢于销售盗版光盘的人都受到标准一致的处罚,南方和北方销售盗版光盘的人受到同一标准的处罚。
标准一致,又涉及到有法可依的问题。新著作权法在制定过程中曾经向公众公开征求过意见,对于相关法条的争议一直都没有消停。新法总体上而言,比旧法进步,所以我们期待这部修订后的著作权法能够早日获得通过,得到实施。
(编辑:朱杉杉)
好了,关于“署长”保护版权应去除运动式治理方式的内容就介绍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