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知识产权信息珠珠给大家分享带来的《创业板知识产权信披机制亟需完善》,如果您对创业板知识产权信披机制亟需完善感兴趣,请往下看。
专家建议,尽早制定并颁布创业板上市公司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准则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北京华凯弘信咨询有限公司《中国上市公司知识产权竞争力报告》课题组在北京发布《华凯弘信·中国上市公司知识产权竞争力报告(2013)》。据华凯弘信咨询公司课题组负责人邵男介绍,此次发布的研究报告的关键数据源于355家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及其2012年年报。课题组是在全面搜集、整理相关信息后,组织知识产权界专家共同定性、定量分析,并最终形成上述年度报告的。
“在知识产权信息披露方面不透明、不严谨、含糊其辞甚至自相矛盾,是创业板上市公司知识产权总体水平欠佳的一个侧面。”据《中国上市公司知识产权竞争力报告》课题组研究员陆茗观察,在355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报中,或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与自身的实际情况不相符、或存在误导性陈述倾向、或在关键信息点上避重就轻,有的公司甚至玩弄文字游戏、更有甚者发布错误信息。
陆茗认为,创业板市场理应成为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企业的孵化器。综观世界,各国政府对进入创业板市场企业的监管尤为严格,其监管核心之一就是“信息披露”;对于具有“高成长性和高科技含量”的创业板企业而言,知识产权水平理应成为其“信息披露”中必不可少的内容。
与之相关的事实是,2012年8月,中国证监会公布《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其中指出:中国的创业板发行监管要依法严格按照规则审核,创业板上市企业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自身的专利等重要资产信息。
“我们研究和编制这个报告的目的在于,全面、系统地梳理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知识产权信息,理性、客观地剖析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知识产权困境,力争为资本市场投资者提供更多元的风险投资价值评估坐标,为上市公司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铺垫更平坦的规范之路,共同致力于提升创业板上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针对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邵男认为,完善创业板上市公司知识产权信息披露机制迫在眉睫。为此,她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尽早制定并颁布创业板上市公司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准则;二是,激励和引导上市公司自觉披露知识产权信息;三是,提升上市公司自身知识产权综合运营管理能力。(夏青)
(编辑:朱杉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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