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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土耳其专利商标局允许权利人暂缓办理相关商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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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主导的创新模式下,创新成了不少地方正与企业都借创新知名圈地、盖楼、发补贴、要政策,创新只不过是噱头,或者钓饵

中共中央政治局近期召开会议,研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问题。会议提出,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富有活力、更有效率的创新体系,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在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

创新在中国谈了好长时间了,可算历久弥新的话题,但在笔者印象中,如此高规格的会议专门研究国家创新问题,还是第一次。可以想见,在今后的中国语境中,“创新”将会在很长时间内成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所有领域里炙手可热的“热词”。

其实不独中国,当今世界,“创新”也是各种语言文字、各种不同类型经济体、乃至各个行业和企业中的“热词”。有权威财经媒体报道,“创新”一词,已到了滥用的地步,从科技、医药到食品、化妆品的各个行业,所有公司都把创新一词挂在嘴边,以显示自己处于行业最前沿。

据亚马逊的一项搜索统计,过去3个月就有250多本书名含有“创新”的书籍出版,并且多是商业类书籍。对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年度和季度报告的搜索结果显示,去年各个公司以不同方式提到“创新”这个词的次数为33,528次,比五年前增加了64%。苹果、谷歌(微博)和宝洁这三种截然不同类型的公司,在其最近的年度报告中分别提到创新22次、14次和22次。

但更有意味的是,深度研究表明,绝大多数公司所说的创新,并不是真正的创新,而只不过是寻常的进步,甚至根本就是幌子。

公司标榜创新的目的显而易见:一是在资本市场上圈钱,提升股票价值,降低融资成本;二是在消费市场上促销,提高企业美誉度,可算一种变相营销手段。不管这些公司的创新成果到底怎样,它们都或多或少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起码没让自己在当前的创新浪潮中显得落伍。

一个国家的创新,却要复杂得多。掀起创新热潮或许是必要的,让国民、企业认识到创新的重要性,并积极投身创新也是应该的,但似乎总还是缺了什么?——缺少了建设创新的制度环境。

举一个看上去不是那么贴切的例子。

近期网上关于动画片《戚继光英雄传》的评论沸沸扬扬。号称投资1200万元制作的“史诗巨制”,质量之低劣让人惨不忍睹,甚至比不过业余网友制作的画面水平。业内人士认为,其根源在于动漫制作不是走市场,而是看政府——说白了,就是不是赚市场的钱,而是赚政府的钱。

为了建设“文化强国”,各级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省份都有专门的动漫产业扶持政策,包括播出补贴:一般二维动画片在地方电视台播出可获得每分钟500-1000元的奖励,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则可以获得每分钟不低于2000元的奖励,三位动画奖励还要加倍。

笔者在各地调研中,也曾去过多个动漫产业园,但实在不敢恭维,基本成了圈地、盖楼、发补贴、要政策,至于动漫产品,只不过是个噱头,或者是个钓饵。

于是乎,我国目前已有了20万分钟的动漫年产量,超过日本成了世界第一,但质量和影响呢?业内人士都羞于提起。终极评判是:如此巨量的动漫产品,根本就没有观众愿意看。连号称要“用票房说话”的《戚继光英雄传》,刚刚在省内上映即匆匆下线。

这其实就是我国创新的问题所在:政府主导的创新,成本高、效果差,甚至可能误入歧途,不但不能鼓励、促进创新,反而制约、压抑了创新。

从文化创新来说,最重要的是创作自由、知识产权保护,而不是所谓的财政补贴、土地优惠。可政府主导的创新模式,恰恰搞颠倒了:创作自由限制多多,真正有思想、有内涵、有创造力想象力的优质产品创作不出来;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好的动漫产品马上就被盗版淹没,创作者的权益不能得到充分有效实现;而那些财政补贴、土地优惠,却又成了官员寻租、企业渔利的工具。

依笔者所见,以及目前动漫产业的发展现状都表明,各级政府投入的数以十亿计的财政经费和其他资源,根本没有产生想象中的正面效应,弊大于利。可想见,其他领域中的创新多是如此。(作者马宇,系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

(编辑:朱杉杉)

好了,关于“成了”商务部研究员:地方政府创新怪圈的内容就介绍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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