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近日印发,提出到2025年,厦门将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市。
《实施方案》对我市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做了全面部署,重点围绕知识产权制度、保护、运行、服务、文化、交流合作6个方面,推出15项举措,并细化为74小项措施,在具体落地项目上体现了厦门特色。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厦门将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要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经济规模要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要更加紧密融合。
在具体指标上,《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厦门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要达到21.47件,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要达到3000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持有量要达到600件,作品著作权登记量要达到7万件,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要达到50亿元。
《实施方案》提出,到2035年,厦门市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将跻身国内前列,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成为保护创新的坚实后盾;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成为鼓励创新的自觉共识;知识产权深度融入国际合作交流,成为合作创新的桥梁渠道。届时,厦门将成为知识产权经济高质量发展典范,建成国内领先、有世界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强市。
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
重点开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等配套制度制定和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等10项落实措施。
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重点推进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开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争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等23项落实措施。
构建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
重点开展高价值核心专利培育、深化国家重点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形成知识产权高端服务业集聚区等18项落实措施。
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重点包括布局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推进厦门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6项落实措施。
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
重点开展知识产权高端智库培育、争取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学院等9项落实措施。
深化双循环格局下的知识产权协同发展
围绕加强厦台知识产权交流互动、促进区域知识产权经济协作和推动海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重点开展知识产权经济协作等8项落实措施。
(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曹亮 张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