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11期)2022年第40号。
据通告,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类食品50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97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和其他污染物污染等: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和田市阿衣塔格百货商店销售的、和田市凯麦尔妮萨食品厂生产的香醋(酿造食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尉犁县邹艳综合商店销售的、库尔勒市古香苑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香醋(酿造食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伊宁县古海尔超市销售的、伊宁市阿纳迪雅儿酸奶厂生产的阿纳迪雅儿原味酸奶,大肠菌群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墨玉县豪爽保健品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托胡拉乡托胡拉村A区59号的新疆欧图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玫瑰花饮料,菌落总数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其他污染物污染问题
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玉龙喀什巴扎内的新疆爱力库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棉籽油(分装),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