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2年第6号。
据通告,2022年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乌鲁木齐市餐饮环节的84批次餐饮食品,流通环节的305批次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环节的餐饮食品全为合格;流通环节的食用农产品合格302批次,不合格3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为:质量指标超标、农药残留物超标。
一、质量指标超标
沙依巴克区新北园春市场新牧源牛羊肉店经营销售的牛肉中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二、农药残留物超标
(一)高新区(新市区)江苏东路老刘蔬菜店经营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二)水磨沟区林青四巷喜来旺购物店经营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乌鲁木齐市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食用农产品)
(声明:以下信息权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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