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消息,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印发《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20个左右的城市(地区)完成建设工作,经评估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打造若干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方案指出,示范区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整体部署科学合理,知识产权保护生态良好,法治化水平较高,全链条保护运行顺畅,体制机制改革成效明显,公共服务效能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能力进一步提升,国家安全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
完善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和规章成为重点任务之一。加强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领域和海关保护等环节的行政保护,强化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跨地区跨部门执法保护协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规制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以及恶意诉讼等行为的长效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建立有效打击知识产权领域恶意诉讼行为的常态化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衔接机制,促进行政和司法办案标准统一。强化打击侵权假冒犯罪机制建设,严厉惩戒各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同时,示范区还要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行政确权案件与各类侵权纠纷案件联合审理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广利用仲裁、调解等方式快速解决纠纷。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行政确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的衔接机制。优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建立重点关注市场名录。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监管水平。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侵权鉴定及侵权损害评估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训力度,建设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队伍。加强知识产权技术调查人才库建设。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
方案指出,示范区应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加强事关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强化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保护。依法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体系,加强对区域内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信息供给,支持企业维护合法权益。强化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围绕知识产权保护拓展海外侵权责任险等保险业务,支持企业设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互助基金。
方案显示,拟申报示范区建设的主体应为地级以上城市(不含直辖市)或直辖市下属区(县)。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整体部署有力,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机制健全且运行良好。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各类型知识产权的行政、司法保护水平较高,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较为健全,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监管水平较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资源保障良好。
记者注意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11月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其中提到,鼓励条件成熟的地区先行先试,率先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形成若干保护高地。记者赵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