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为迎接这一节日,山东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1年烟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单。在山东省组织的省对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中,烟台市“知识产权保护绩效”和“万人高价值专利”两个指标均名列第一。市市场监管局获评“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获评山东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全链条保护!办理各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527件
强化顶层设计,精准谋划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全国首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方法规《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在省内率先出台《烟台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烟台市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加大知识产权违法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努力打造国内一流的知识产权创新和保护高地。
深化行刑衔接,多角度打造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办理各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527件,农业及林业植物新品种违法案件实现“零的突破”。烟台法院正式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518件,刑事案件30件,同比增长56.99%,其中,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46件;公安机关侦破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7名,总涉案价值达1亿余元;烟台海关开展“知识产权预确权”机制试点,协助企业提前确认出口货物知识产权状况,提升通关速度,全年为相关企业预确权品牌20个,涉及商品近10万件,全年共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308批次,涉及货物数量12000件。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全年共办结知识产权方面维权援助案件136件,结案率达100%;承办人民调解案件220件,调解案件成功率54.1%。2021年12月,全国首家地市级商标巡回评审庭落户烟台,为胶东经济圈市场主体提供方便、快捷、公开、透明的巡回评审服务。
居全省首位!122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多环节协同配合,共建知识产权法治化新环境。2021年,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协作机制》,统一对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司法认识,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质量;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交流合作;与市公安局联合成立全省首家打假联盟;进一步加强口岸地理标志保护。
与青岛、潍坊、威海、日照共同签署了《胶东经济圈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一体化协作协议》,聚焦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形成胶东地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一盘棋”。
在省内率先印发《烟台市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加快构建差异化知识产权监管模式。“烟台苹果”获准筹建全国首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区,并进入国家首批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
获批山东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市。2021年全市办理行政裁决案件22件,行政调解案件4件。全年共进驻展会现场巡查与执法6次,实现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零容忍”目标。全市新增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14家,总数122家,居全省首位,推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管理、使用规范化。
服务日益完善!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
全年组织“烟台市知识产权云课堂”线上公益讲座25场,举办“《专利法》第四次修改要点解读培训”等线下培训3次;2021月7月全省首家知识产权服务业联合会获批,全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近300家,知识产权服务业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步伐加快。
全年召开三次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整改会议,约谈督导4家服务机构全面整改,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2021年全市非正常专利申请线索累计撤回5304件,撤回率达到97.16%,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撤回率100%。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相继设立专利质押登记和业务受理窗口,打通知识产权事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2022年是启动新一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开局之年,烟台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市委“1+233”工作体系,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为全市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贡献知识产权力量。(记者秦雪丽,通讯员孙洪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