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32期)。
据通告,近期,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大类食品的52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0批次,检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重金属污染超标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1.在良庆区新良路以东与弘良路以南交汇处第E157、E158、E159号商铺的“新良路市场梁彩美蔬菜摊”抽检的“油麦菜”,购进日期为2021年10月28日,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南宁)有限公司。
2.在江南区苏圩镇解放路83号一楼的“南宁市佳惠超市”抽检的“长豆角(豇豆)”,购进日期为2021年10月13日,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南宁)有限公司。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1.在江南区苏圩镇解放路83号一楼的“南宁市江南区好多美生活超市超市”抽检的“鸡蛋”,购进日期均为2021年10月09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南宁)有限公司。
2.在青秀区长塘镇长秀路48号的“南宁市青秀区何源日杂店”抽检的“鸡蛋”,购进日期为2021年10月11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南宁)有限公司。
3.在青秀区南阳镇向阳街68、70号的“南宁市炟源仔干杂百货店”抽检的“黑鱼”,购进日期为2021年10月17日,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南宁)有限公司。
三、重金属污染超标问题
1.在江南区五一路7号淡村商贸城农贸区自产区446号的“莫小梅”抽检的“小米椒”,购进日期为2021年11月01日,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2.在江南区五一路7号淡村商贸城农贸区蔬菜行375号的“朱觉华”、蔬菜行280、383号摊的“王秀芳”、蔬菜行439号的“何艳黎”抽检的“小米椒”,购进日期为2021年11月02日,以及蔬菜行424号摊的“李锡”抽检的“小米椒”,购进日期为2021年11月03日,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四、核查处置情况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购进)日期/批号的样品所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