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19期)。据通告,近期,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取了酒类、饼干、糖果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蛋制品、罐头食品、水产制品、餐饮食品等九大类10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0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山西北魏家宴餐饮文化有限公司(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迎宾东路116号商铺)8寸蓝色月光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二、大同市聚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清远街南侧A区二期5号)一尺月光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三、大同市聚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清远街南侧A区二期5号)七寸小兰花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四、大同市红旗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平城区局东街3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导产品生产销售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