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各级各部门加大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案件查办力度,开展了“铁拳”“昆仑”“清朗”等系列专项行动,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等方面持续强化打击力度,着力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进一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记者从自治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去年全区共查处侵权假冒案件5660件,案值3697.26万元,罚没款8201.37万元。
在民生领域,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部署“铁拳2021”行动,查处案件1.3万件,涉案货值8000多万元,移送公安机关63起,实施行政处罚1.5亿元;在进出口环节,南宁海关共查办进出口侵权案件1435起,查获侵权货物11万件,案值813万元,查获案件数和案值居全国海关前列;在服务大局方面,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厅、版权局、南宁海关等9个单位在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联合开展保知打假执法工作,受理投诉举报28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5万元,助力高质量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实施RCEP示范区知识产权“六位一体”落地,有力维护了东博会国际化精品展会形象。
日前,广西将具有代表性的侵权假冒案例予以公布,以提高人民群众抵制侵权假冒伪劣的意识和能力。
——破获周某等10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广西某贸易有限公司和桂林市某贸易有限公司,从山东烟台等地大量低价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进口葡萄酒,并且在线上、线下销售,获取非法利益。案发后,侦查人员在上述两家公司仓库,当场扣押涉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各种品牌进口葡萄酒共计超过11万瓶,价值共计人民币176.9万余元。
经法院判决,广西某贸易有限公司、桂林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被判处罚金60万元和20万元。周某等10人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免予刑事处罚不等。
据介绍,该案是一起假冒国际知名品牌红酒案件。执法机关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护航“一带一路”节点城市的经济秩序,维护了我国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形象。
——破获南宁“3.2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2020年以来,吴某等人购买制假设备和原料,租用厂房,生产销售假冒20多个世界知名品牌的化妆品。2021年3月24日,南宁市公安局捣毁这个位于南宁市江南区的地下工厂,抓获27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扣押包括成品口红24万余支在内的物资一批,现场货物案值1亿多元人民币。
据统计,该团伙每日生产品牌口红约800支、品牌防晒霜(乳)2000-2500支,每月单品出货总量约3万支,涉案价值2亿余元,销售链条涉及全国20个多省区市。
——查获宁明县某贸易公司出口涉嫌侵权运动鞋等商品案。
2021年4月,宁明县新瑞贸易有限公司申报一批货物出口至越南。南宁海关所属爱店海关对该批货物进行查验时,查获涉嫌侵犯“361°”“南极人”等36项商标专用权的运动鞋、内衣、手表等货物2万余件,涉案金额达人民币265万元。
该案涉嫌侵权货物品种繁杂,涉及127种商品,是去年以来南宁海关查获的货物数量种类最多的案件。(记者廖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