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2021年第43期)。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4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农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马鞍山市花山区费长波食品经营部销售的侉芹,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雨山区正佳糖酒商行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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