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日,希腊发布了《第4864/2021号法》(A'237),其中将有关“专利奖励(Κίνητρα Ευρεσιτεχνίας)”的规定修改为第89条。具体而言,关于“因持有符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标准的‘国际认可’专利而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具体定义,新法对《第4172/2013号法》(A'167)的第71A条进行了替换或修订。
修改后的第71A条适用于2022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产生的收入。
目前,预计希腊将公布一项联合部长级决定,以规定上述条款实施的程序、规则和条件。(编译自www.obi.gr)
翻译:程昱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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