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0期)。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4类食品11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农兽药残留问题
1.六安乐尔辉商贸有限公司红街分公司销售的小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2.六安市叶集区福客来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绿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金安、叶集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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