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通告 (〔2021〕年第7号)。
通告称,该局在近期组织开展的2021年海东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出1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
海东市世纪华联商贸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酱油,生产日期为2020年12月23日,由西宁海关技术中心检验,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项目检出值为0.31g/100ml,标准为≥0.40g/100ml。
对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二、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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