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数字经济迅猛发展,与之相对应,互联网领域的法律纠纷也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由于选择管辖法院时的一个原则是民事诉讼中原告起诉被告需要到被告居所所在地法院起诉。互联网领域的司法纠纷会不会存在地方保护问题一直是民众比较关注的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日前发布的《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数据分析报告》揭示出,我国法院处理互联网企业知识产权案件时,整体裁判尺度均衡统一,坚持司法中立性,不存在特殊地域、企业或产业类型的保护现象。
这份报告选取了2018-2020年间,阿里巴巴(含优酷)、腾讯、字节跳动、百度(含爱奇艺)、网易、华为、中兴等7家互联网企业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和北京、杭州、广州三家互联网法院发起主诉的知识产权案件,并分析其胜诉率数据。
同时,为了分析地域差别,基于企业所在地以及样本数量,该报告选取了上述7家企业在北京、杭州、深圳等地区所有法院的胜诉率,据此分析国内不同地区对于互联网企业的司法裁判是否存在地域差别。
这份报告发现,2013年这7家互联网企业总体的知识产权案件胜诉率为56.67%,2020年增长至87.33%,且自2017年起均保持在80%以上,胜诉率亦呈现出整体上升趋势。自2017年开始,胜诉率整体趋于稳定,波动性较小。“这一变化体现出国家不断强化互联网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兼数据法治研究院院长时建中说。
报告还发现,各互联网企业主诉案件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例胜诉率随诉讼主体的变化不大,各企业胜诉率集中于80%-90%这一区间内,在每年的平均胜诉率上下波动,不存在某一企业存在持续的畸高或畸低的胜诉率。
研究报告显示,北京、杭州和深圳三地法院在面对互联网企业的相关知识产权案件时都能统一、中立地对待,并不因互联网企业的住所地不同而存在明显差异。这也从侧面说明我国法院在处理互联网企业案件时不存在所谓的“主客场”,能够坚持“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不存在地方保护主义。
这份报告还发现,华为的知识产权案件胜诉率从2018年的87.50%上升到2020年的95.24%,呈现连续上升的趋势;阿里巴巴知识产权案件胜诉率从2018年的96.55%下降到2020年的79.87%,呈现连续下降的趋势;腾讯、字节跳动、网易从2018-2020年的胜诉率均在2019年达到峰值,百度在该年度的胜诉率则为最低值;字节跳动在企业知识产权案件胜诉率上是唯一一家在2018-2020均达到90%以上的企业。(记者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