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海海东市委市政府加强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深挖特色文化资源,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走在全省前列。
海东市及时制定出台青海省首部《河湟文化保护条例》,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全面纳入本地区法治化管理体系。市、县区专门成立领导小组、专家评审委员会,定期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工作。市级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督导领导小组,按照“大文化、大规划、大产业”的发展思路,积极创建国家级河湟文化生态保护区,着力构建河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高标准体系。
同时,着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国家、省、市、县区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不断健全,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2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9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26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33项,居全省同类城市前列,基本建成较为健全的国家—省—市—县区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成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生产性保护基地各1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2个。乐都区、互助土族自治县采取文字、语音与视频图像相结合的方式,对“洪水火龙舞”、黄河灯阵、土族文化等项目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为陆续建立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字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库探索了新路径。
全市连续举办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传统手工技艺展演以及河湟文化艺术节系列主题活动,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优势得到充分挖掘,不断提升了海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特色产业走品牌化、特色化和转型升级之路,举办青绣大赛、青绣论坛,打造“拉面小镇”,举办拉面文化节,相关产业规模效应初显,非遗在业态跨界合作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同时,突出大产业引领,大项目带动,在文化旅游产业培育建设、重点项目规划布局中,突出河湟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特色文化的展示和体现,以文促旅、以旅彰文,重点展示河湟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已创建A级旅游景区28处,乡村旅游重点村62处,成为乡村振兴新引擎。将国家、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作为群众脱贫致富的主导文化产业进行培育,先后建成省级青绣扶贫就业工坊13家,民族手工艺品加工生产扶贫基地25家,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以“协会+公司+贫困户”“车间经济+炕头经济”的模式,从业人员人均月收入达到3000元至4000元,实现文化传承与经济效益“双赢”。(记者邓成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