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公告(2021年第26期)。据公告,近期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肥料产品开展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抽查产品包括有机肥、复混肥料、磷肥,共抽查32家生产企业34批次产品,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5.9%。
本次抽查依据NY 525-2012 《有机肥料》 、GB 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标准的要求,对有机肥的有机质的质量分数、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总砷(As)、总汞(Hg)、总铅(Pb)、总镉(Cd)、总铬(Cr)、总铊、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以及包装标识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18批次产品中发现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酸碱度(pH)、总铅(Pb)。
本次抽查依据 GB/T 15063-2009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T 18877-2009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T 21633-2008 《掺混肥料(BB肥)》 、GB 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标准的要求,对复混(合)肥料、掺混肥料的总养分、总氮( N)的质量分数、有效磷(P2O5)的质量分数、氧化钾(K2O)的质量分数、氯离子质量分数、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粒度、总铊、砷含量、汞含量、铅含量、镉含量、铬含量、缩二脲、包装标识项目进行检验,对有机无机复混肥还增加了酸碱度(pH)、有机质含量、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项目的检验。抽查15批次产品均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抽查依据GB/T 20413-2017 《过磷酸钙》、GB 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标准的要求,对养分含量和有害物质限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1批次产品符合标准的规定。
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市市场监管局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令)规定,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告。
福建省有机肥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
有机肥产品小常识
有机肥主要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其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经生物物质、动植物废弃物、植物残体加工而来,消除了其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富含大量有益物质,包括:多种有机酸、肽类以及包括氮、磷、钾在内的丰富的营养元素。不仅能为农作物提供全面营养,而且肥效长,可增加和更新土壤有机质,促进微生物繁殖,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和生物活性,是绿色食品生产的主要养分。在选购和使用时应关注以下几点:
1、首先要根据所种植的作物需肥规律和特性来选购肥。果树和蔬菜喜欢大量的有机肥,要选购氮磷钾总含量较低,有机质含量较高的商品有机肥,最好有机质含量大于30%以上。
2、要根据土壤的类型和土壤肥力状况来选购化肥。提倡测土配方施肥,测土后掌握了自己土壤的种类、氮磷钾含量、有机质含量、中微量元素状况。根据土壤现有营养指标,再结合所种植作物需肥特性和目标产量,计算出所需投入的肥料种类或配方。
3、要到正规的信誉好的零售点或经销单位去购买肥料。建议农民朋友一定要到镇上或县(市)的正规农资经销单位去购肥。千万不要购买那些走乡串户的小商小贩们的肥料,如果贪图便宜,只能是购到假冒伪劣、含量不够、以次充好、以低含量冒充高含量的次品。
4、要购买产品标识齐全,大厂家、大品牌、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有机肥。
5、防止虚假广告宣传的误导。有些产品是傍名牌产品,甚至是伪劣产品,往往夸大作用与效果,在购肥时要慎防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