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65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1期(总第144期)。
据通告,近期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流通、餐饮环节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共抽取了食用产品、餐饮食品、饼干等22大类食品的16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8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验项目详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 总体情况: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6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22批次,不合格5批次,餐饮食品31批次,不合格1批次;饼干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调味品14批次,豆制品4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蜂产品1批次,糕点1批次,酒类7批次,粮食加工品12批次,肉制品14批次,乳制品8批次,食糖2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水产制品4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速冻食品4批次,饮料6批次以上均未检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淄川区淄博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淄川SM城市广场店)销售的武汉厨之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花籽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淄川区淄博新星商厦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三)张店牧丰牛羊肉店销售的羊胴体(羊后腿肉),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沂源县山东沂源乐万家酒业食品有限公司百货购物广场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高青县美丽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六)张店杨庆礼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七)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食堂的直径12cm餐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