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7日,山西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5期)。
本期公布117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十八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合格样品11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样品2批次,均为食用农产品:
长治市屯留县城镇吉祥蔬菜店销售的芹菜中毒死蜱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长治市山西客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西芹中毒死蜱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115批次,具体为:
1.粮食加工品1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等11项指标。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等7项指标。
3.调味品8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非法添加等20项指标。
4.肉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2项指标。
5.乳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7项指标。
6.豆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等6项指标。
7.方便食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等8项指标。
8.饼干1批次,检验项目为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等8项指标。
9.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等9项指标。
10.糖果制品2批次,检测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污染物限量等8项指标。
11.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检测项目为理化指标、农药残留、污染物限量等11项指标。
12.酒类5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等6项指标。
13.蔬菜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等15项指标。
14.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真菌毒素4项指标。
15.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限量等6项指标。
16.糕点8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7项指标。
17.餐饮食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指标、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等11项指标。
18.食用农产品50批次,检验项目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污染物限量等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导相关市县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备注:
1.吡虫啉
吡虫啉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等特点。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吡虫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2.氟虫腈
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杀虫谱广,对害虫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和一定的内吸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氟虫腈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3.甲拌磷
甲拌磷为一种高毒的内吸性杀虫剂、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持效期较长等特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甲拌磷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甲拌磷对人、畜剧毒,短期内大量接触(口服、吸入、皮肤、粘膜)可引起急性中毒。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