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25期)。通告称,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该局对经营环节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等11类食品580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63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检出了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生物毒素超标问题、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新泰市新甫街道张家早餐店销售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泰安市泰山区恒富火烧店销售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东平县梅奕馄饨店销售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东平县银山镇爱华早餐店销售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五)宁阳县伟伟快餐店销售的油饼(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六)新泰市谷里镇黄金口福饼火烧店销售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七)肥城市德超小磨香油坊销售的芝麻香油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八)泰安开发区同福佳肴店销售的[酱卤肉(猪头肉)]山梨酸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生物毒素超标问题
(一)新泰市楼德镇诚真油坊加工店销售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酸价(KOH)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新泰市朱家麦香快餐经营店销售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新泰市谷里镇饸饹馆使用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新泰市楼德镇继肖油坊销售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泰安市泰山区然阳快餐店使用的标称为青岛华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一级大豆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新泰市小协镇文杰砂锅米线店使用的棉籽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新泰市羊流镇志录油饼店使用的棉籽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泰安市泰山区回头客馄饨馆使用的标称为潍坊坤合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成品大豆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五)泰安市岱岳区祝阳镇前进桃酥店销售的麻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