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是国家科技领域竞争的重要平台,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基础平台。截至今年8月,国家已正式建设了上海张江、安徽合肥、北京怀柔、大湾区4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十四五”期间,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工作重点将从建设转变为运营。当前,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各类重大经济科技活动中的知识产权风险日益增多,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在防范重大风险、推动科技创新以及支撑政府决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财政资金、公共资源投入巨大,影响较大,因此无论是政策制定、项目布局、技术研发,还是成果转化、管理决策等,都应当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对知识产权相关信息情报进行综合研究,结合项目需求实施技术发展热点和趋势分析、知识产权保护方案科学性评估、知识产权风险判断、知识产权商业化运用方案合理性以及相关政策和计划项目可行性论证等。为推动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大经济科技活动实现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十四五”期间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运营发展过程中,应加强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的重视。
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
基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指南》,制定和完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导意见、工作指南、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分析评议的基本原则、实施主体、评议对象、类别内容、实施流程、评议结果的运用等,具体分析评议内容应包括:知识产权权属关系查证、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分析、知识产权相关协议条款审查、知识产权稳定性评价等法律分析版块;专利技术趋势分析、技术可替代分析、技术成熟度调查、技术创新度评价等技术分析版块;知识产权关联度调查、知识产权资产审计与评估、知识产权经济效益调查等商业分析版块。
探索和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试点
我国在重大项目上开展了一些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探索和实践,但在评议工作体系和机制、评议方法选择、评议结果质量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具体实施阶段,可以选择某一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试点,试点周期可以为1—2年。
待试点期结束后,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相关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团队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对评议的规范性、系统性、科学性,对评议结果的质量和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若能够达到分析评议的预期目标,对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要领域“卡脖子”技术研发,突破产业瓶颈,有效制定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方案,提供有价值决策参考,再向其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推广实施。
培育和扶持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中介服务机构
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中介服务机构,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公正原则,基于知识产权情报的分析挖掘和调查研究,开展知识产权高技术服务活动,帮助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管理机构有效规避决策中的知识产权风险,实现科学决策。制定和完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中介服务机构评定与管理办法,设置严格的准入条件,通过补贴或税收减免等方式,积极培育和扶持一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制度机制健全、管理科学高效、服务规范周到的机构,提升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能力,更好地满足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委托诉求,并在全国相关服务机构中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建设和维护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
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在突破一批重大科学难题和前沿科技瓶颈,强化原始创新能力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加快攻克重要领域“卡脖子”技术,有效突破产业瓶颈,牢牢把握创新发展主动权,需要及时准确把握专利、技术、产品的发展状况以及动态和趋势,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需要构建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例,聚焦能源、信息、生命、环境四大领域,可分别构建能源、信息、生命、环境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所收录的知识产权数据都要经过人工检索与筛选。知识产权数据具有较强的专业属性,为有效提升知识产权情报搜集能力,可以依托区域内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有效整合机构和人员资源,及时更新,全面、准确搜集相关专题的知识产权数据,进而有效提供专利信息检索、技术查新查引、专利布局导航等服务,开展关键领域和科技前沿知识产权动态分析,为实施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提供数据保障。
要站在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战略发展的高度,去把握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高质量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一方面,在组织机构上,成立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部门下设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办公室,对发展战略、项目选择、重大项目的立项、科技成果大规模转移转化等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科学全面地开展法律、技术、市场层面的情报检索和分析;负责遴选第三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中介服务机构;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中介机构独立开展相关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人才培养,依托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区域内丰富的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多类型、多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让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人才创新活力竞相迸发,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作者:高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