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印发的《2020年度泰安市知识产权保护资金申报指南》,举报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可获最高一万元的奖励。
根据举报内容及执法机关对违法当事人罚没金额和举报人配合执法核查工作情况,按照以下规定奖励:
在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证据事先未被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掌握的情况下,举报人提供被举报人的相关违法行为证据或协助调查取证,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最高500元举报奖励。对重大案件举报人,最高奖励不超过1万元。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案件不属于奖励举报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范畴。
举报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
(二)有具体的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
(三)违法行为发生地在泰安市行政管辖范围;
(四)未经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受理;未就此事项向其他相关单位举报的。
电话举报方式:泰安市境内拨打12315;电子邮件方式:将举报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scjgzscqk@ta.shandong.cn;面交或邮寄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439号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楼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促进科(0538-8519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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