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0期)。本期共抽检食品69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不合格样品5批次,其中3批次餐饮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具体信息如下: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伊春市伊春区王杨油条十七年老店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1年4月7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大龙快餐店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1年4月16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三)穆棱市八面通镇健晟星期天火锅店销售的标称穆棱市兴源镇十里香酒厂生产的高粱酒(散装白酒)48%vol(生产日期:2019年1月18日),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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