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版权局首次将人工智能工具——RAGHAV人工智能绘画应用程序认定为版权艺术作品的合作作者。
拥有该人工智能应用程序所有权的知识产权律师安吉特·萨尼(Ankit Sahni)是该艺术作品的另一位作者,并已登记为版权所有人。他委托创作了一幅争议画作“Suryast”,由此可以相信印度可能是首个在版权作品中承认人工智能程序享有作者身份的国家。
萨尼已经为两件人工智能生成的艺术品提交了版权申请,并声称自己是所有人。版权局拒绝了第一个将RAGHAV列为唯一作者的申请。萨尼和人工智能程序被列为共同作者的第二份申请于2020年11月被授予登记。
版权登记是萨尼提交给印度议会常务委员会有关“保护人工智能创造的作品以及人工智能本身”的机密意见书的部分内容。
萨尼决定在印度议会常务委员会于7月23日公布其意见书时向《Managing IP》杂志公开此事,尽管他没有透露版权登记的细节。
RAGHAV代表着强大的人工智能图形和艺术可视化工具,以机器学习工程师拉加夫·古普塔(Raghav Gupta)的名字命名,他于2019年在萨尼资助的一个项目中开发了该应用程序。
在接受《Managing IP》的独家采访时,萨尼称赞印度版权局采取了大胆且具有前瞻性的举动。
“虽然现有法律本身存在局限性时,但承认人工智能程序可作为艺术作品合作作者的举动标志着各国政府将致力于开启变革的时代。”
但是,萨尼预计由于立法和判例上的含糊不清,这次登记可能会在法庭上受到质疑。
全球多个司法辖区尚未依据版权法承认人工智能的作者身份。萨尼说道,印度《版权法》的条款对没有人类参与的人工智能作品是否可主张作者身份尚不明确。
RAGHAV受过各种艺术风格的训练,它是以文森特.梵高的画作《星月夜》和萨尼拍摄的一张照片为基础数据集来创作的这幅版权画作。
古普塔认为,人工智能创造的作品往往与人类创作相当,甚至更好。
“对人工智能的创作提供保护很大程度上是对此类人工智能应用程序开发者利益的保护和认可,并将确保他们得到适当的激励。”
在其意见书中,印度议会常务委员会建议审查现有的《专利法》和《版权法》,将人工智能和人工智能相关发明纳入其中。
该消息是在南非作为首个宣布将人工智能工具DABUS作为专利发明者的国家之后的一周内发生的。(编译自www.managingip.com)
翻译:吴娴 校对: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