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浙江省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1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次监督抽检涉及14大类食品,包括:餐饮食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饮料等,抽检样品共计109批次,其中合格107批次,不合格2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处置。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本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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