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第25期食品抽检信息。本期检出4批次饮用水不合格,具体信息如下:
1、由瑞昌市第一中学华盾纯净水厂生产销售的华盾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分宜县仙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仙泉纯天然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由宜春市袁州区柏木中学食杂店销售的,标称宜春市火山泉山泉水厂生产的袁山泉天然含锶山泉,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由高安市灰埠镇佳源纯净水厂销售的,标称高安市佳源纯净水厂生产的佳源优质饮用水,余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水源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等。
余氯(游离氯)是指用氯消毒后,水中剩余的氯量。其作用是保证持续杀菌,也可防止水受到再污染。但如果余氯量超标,可能会加重水中酚和其他有机物产生的异味,还有可能生成氯仿等有致突变、致畸及致癌作用的有机氯代物。造成包装饮用水中余氯(游离氯)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余氯(游离氯)的含量;也有可能是水源受到污染,企业使用大量氯来消毒所致。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