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河北省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第3批)。通告称,近期张家口市市场监管部门抽检糕点、食用农产品、豆制品、调味品、水产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糖、速冻食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10类163批次样品,检验合格156批次,不合格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张立峰销售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张家口业务部。
2.郭飞销售的土豆粉(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张家口业务部。
3.沽源县兰海副食超市销售的凉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张家口业务部。
4.康保县军芳烟酒食品经营店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张家口业务部。
5.张北日隆果蔬店销售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张家口业务部。
6.张北县彬彬门市部销售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张家口业务部。
7.张北县彬彬门市部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张家口业务部。
该局已责成相关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