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广东省江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茶叶及相关制品、饼干、食糖、罐头、乳制品、蜂产品、豆制品、蛋制品、方便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等23大类抽样检验35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5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及其他指标问题,检验机构均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蓬江区荷塘六坊永兴超市销售的迷你山楂饼(280克/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其他指标问题
(一)蓬江区大昌超市有限公司地王店销售的薄荷佛手粒(320克/瓶),钠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要求。
(二)蓬江区惠客多百货商场销售的阿胶枣(300克/包),钠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要求。
(三)蓬江区荷塘六坊永兴超市销售的迷你山楂饼(280克/袋),钠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要求。
(四)蓬江区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新之城店销售的集美盐焗花生(400克/包),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该局要求相关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
抽检详情见附件。
附件: 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2021年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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