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宝鸡市辖区餐饮具进行抽检,共抽检28批次样品,合格24批次,不合格4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具28批次样品,合格24批次,不合格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岐山县新纪元贸易有限公司使用的汤碗,大肠菌群不符合要求。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扶风祥云四季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汤盆,大肠菌群不符合要求。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三)宝鸡锦湖大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8寸椭鱼盘,大肠菌群不符合要求。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四)凤翔县天兴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大圆盘,大肠菌群不符合要求。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管辖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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