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市内生产经营的10大类食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共1715批次(包含涉及民生实事项目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685批次、不合格样品30批次,合格率为98.3%。
总体情况
1. 粮食加工品122批次,不合格2批次。
2. 肉制品161批次,不合格2批次。
3. 乳制品23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4. 饮料60批次,不合格4批次。
5. 蜂产品2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6. 特殊膳食食品82批次,不合格1批次。
7.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1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8. 婴幼儿配方食品3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9. 餐饮食品(含餐饮具)72批次,不合格2批次。
10. 食用农产品909批次,不合格19批次。
不合格样品信息如下图: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以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
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涉及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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