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1年第12号(总第34号)。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抽取方便食品、调味品、 食用农产品等3大类食品17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量问题、污染物不合格问题、农药残留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量问题
(一)兴安县雍宏付小吃店销售的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兴安县康记米粉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污染物不合格问题
(一)桂林市雁山区友邻汇百货超市销售的青线椒,镉(以Cd 计)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全州县龙水镇万乡隆超市销售的韭菜,镉(以 Cd 计)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农药残留问题
永福县阳光购物中心销售的韭菜,腐霉利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核查处置情况
该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已要求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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