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9类食品104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标等问题。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南浔区、德清县、安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区县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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