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4期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通告称,本期抽检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分别是:
1、化州市杨亚生油行生产的“花生油”(规格: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1-02-03)检出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茂名市高凉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规格: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1-03-11)检出极性组分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茂名市茂南区喜来花生油加工厂生产的“花生油”(规格: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1-03-17)检出黄曲霉毒素B₁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县(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茂名市相关市、县(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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