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9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海口龙华王宪瑶面包摊销售的油条,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二)海口龙华金春联客家盐水豆腐坊销售的油条,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三)海口龙华琪之源餐饮店销售的甜油条,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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